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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披露

一般風險​

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仔細考慮投資產品/ 服務是否適合其財務狀況、投資目標和經驗、風險承受能力、以及其他有關情況,亦應了解投資產品/ 服務所涉及的相關風險 (詳閱適用之發售文件)。
(1) 一般風險


證券交易的風險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壹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買賣創業板股份的風險

創業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資風險。尤其是該等公司可在無需具備盈利往績及無需預測未來盈利的情況下在創業板上市。創業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動及流通性很低。
妳只應在審慎及仔細考慮後,才作出有關的投資決定。創業板市場的較高風險性質及其他特點,意味著這個市場較適合專業及其他熟悉投資技巧的投資者。
現時有關創業板股份的資料只可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聯網網站上找到。創業板上市公司壹般毋須在憲報指定的報章刊登付費公告。
假如妳對本風險披露聲明的內容或創業板市場的性質及在創業板買賣的股份所涉風險有不明白之處,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風險

本公司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

提供將妳的證券抵押品等再質押的授權書的風險

向本公司提供授權書,容許其按照某份證券借貸協議書使用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將你的證券抵押品再質押以取得財務通融,或將你的證券抵押品存放為用以履行及清償其交收責任及債務的抵押品,存在一定風險。 假如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是由本公司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則上述安排僅限於你已就此給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方行有效。此外,除非你是專業投資者,你的授權書必須指明有效期,而該段有效期不得超逾12個月。若你是專業投資者,則有關限制並不適用。
此外,假如本公司在有關授權的期限屆滿前最少14日向你發出有關授權將被視為已續期的提示,而你對於在有關授權的期限屆滿前以此方式將該授權延續不表示反對,則你的授權將會在沒有你的書面同意下被視為已續期。
現時並無任何法例規定你必須簽署這些授權書。然而,本公司可能需要授權書,以便例如向你提供保證金貸款或獲准將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借出予第三方或作為抵押品存放於第三方。有關本公司應向你闡釋將為何種目的而使用授權書。 倘若你簽署授權書,而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已借出予或存放於第三方,該等第三方將對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具有留置權或作出押記。雖然有關本公司根據你的授權書而借出或存放屬於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須對你負責,但上述本公司的違責行為可能會導致你損失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
大多數本公司均提供不涉及證券借貸的現金帳戶。假如你毋需使用保證金貸款,或不希望本身證券或證券抵押品被借出或遭抵押,則切勿簽署上述的授權書,並應要求開立該等現金帳戶。

保證金買賣的風險

藉存放抵押品而為交易取得融資的虧損風險可能極大。妳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妳存放於本公司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情況可能使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指示無法執行。妳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或繳付利息。假如妳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款額或利息,妳的抵押品可能會在未經妳的同意下被出售。妳應密切留意帳戶狀況,在市場波動下,本公司未必能聯絡妳或提供足夠時間予妳存錢,而妳的持倉將有可能被強制平倉。此外,妳將要為妳的帳戶內因此而出現的任何短欠數額及需繳付的利息負責。因此,妳應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融資安排是否適合妳。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交易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市場(包括與本地市場有正式連系的市場)進行交易,或會涉及額外的風險。根據這些市場的規例,投資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進行交易前,妳應先行查明有關妳將進行的該項交易的所有規則。妳本身所在地的監管機構,將不能迫使妳已執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屬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或市場執行有關的規則。有鑒於此,在進行交易之前,妳應先向有關商號查詢妳本身地區所屬的司法管轄區及其他司法管轄區可提供哪種補救措施及有關詳情。

貨幣風險

以外幣計算的合約買賣所帶來的利潤或招致的虧損(不論交易是否在妳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或其他地區進行),均會在需要將合約的單位貨幣兌換成另壹種貨幣時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

使用網上交易協議下之電子服務的風險

如果妳透過電子服務進行買賣,妳便須承受該電子服務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體和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妳的買賣盤不能根據指示執 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由於未可預計的交通擠塞和其他原因,電子服務可能並不可靠的,及存在通過電子服務進行的交易在傳輸和接收妳的指示或其他資訊過程中可能會被耽誤、延遲執行妳 的指示或有關指示以有別於妳發出指示時的市價執行、指示在傳輸時被中斷或停頓等風險。在通訊過程中也存在誤解或錯誤的風險,以及在發出了指示後,通常也不一定可以取消。由於此類中斷、耽誤或被第三方進入而使客戶遭受的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承擔責任。如果妳不準備接受此類中斷或耽誤引致的風險,妳不應透過電子服務來作出任何指示。
通過電子服務向妳提供的市場數據和其他資訊可能是本公司從第三者獲得的。雖然本公司相信這些數據和資訊是可靠的,但本公司或該等第三者都不會保證這些數據和 資訊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即時性。
2) 有關衍生工具的風險

期貨及期權交易的風險

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的虧蝕風險可以極大。在若幹情況下,妳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最初存入的保證金數額。即使妳設定了備用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等指示,亦未必能夠避免損失。市場情況可能使該等指示無法執行。妳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假如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所需數額,妳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平倉。然而,妳仍然要對妳的帳戶內任何因此而出現的虧欠數額負責。因此,妳在買賣前應研究及理解期貨合約及期權,以及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是否適合妳。如果妳買賣期權,便應熟悉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程序,以及妳在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權利與責任。

衍生產品及結構性產品之風險

發行商失責風險:倘若結構性產品發行商破產而未能履行其對所發行證券的責任,妳只被視為無抵押債權人,對發行商的任何資產均無優先索償權。因此,妳須特別留意結構性產品發行商的財力及信用。
非抵押產品風險:非抵押結構性產品並沒有資產擔保。倘若發行商破產,妳可以損失其全數投資。要確定產品是否非抵押,妳須細閱上市文件。
杠桿風險:結構性產品如衍生權證及牛熊證均是杠桿產品,其價值可按相對相關資產 杠桿比率而快速改變。妳須留意,結構性產品的價值可以跌至零,屆時當初投資的資金將會盡失。
有效期的考慮:結構性產品設有到期日,到期後的產品即壹文不值。妳須留意產品的到期時間,確保所選產品尚余的有效期能配合其交易策略。
特殊價格移動:結構性產品的價格或會因為外來因素(如市場供求)而有別於其理論價,因此實際成交價可以高過亦可以低過理論價。
外匯風險:若妳所買賣結構性產品的相關資產並非以港幣為單位,其尚要面對外匯風險。貨幣兌換率的波動可對相關資產的價值造成負面影響,連帶影響結構性產品的價格。
流通量風險:聯交所規定所有結構性產品發行商要為每壹只個別產品委任壹名流通量提供者。流通量提供者的職責在為產品提供兩邊開盤方便買賣。若有流通量提供者失責或停止履行職責,妳或就不能進行有關產品的買賣,直至有新的流通量提供者委任出來為止。

買賣牛熊證之風險

強制收回風險:買賣牛熊證,妳須留意牛熊證可以即日「取消」或強制收回的特色。若牛熊證的相關資產值等同上市文件所述的強制收回價/水平,牛熊證即停止買賣。屆時,妳只能收回已停止買賣的牛熊證由產品發行商按上市文件所述計算出來的剩余價值(註意:剩余價值可以是零)。
融資成本:牛熊證的發行價已包括融資成本。融資成本會隨牛熊證接近到期日而逐漸減少。牛熊證的年期愈長,總融資成本愈高。若壹天牛熊證被收回,妳即損失牛熊證整個有效期的融資成本。融資成本的計算程式載於牛熊證的上市文件。

交易所買賣基金之風險

市場風險:交易所買賣基金主要為追蹤某些指數,行業/領域又或資產組別(如股票,債券或商品)的表現。交易所買賣基金經理可用不同策略達至目標,但通常也不能在跌市中酌情探取防守策略。妳必須要有因為相關指數/資產的波動而蒙受損失的準備。
追蹤誤差:這是指交易所買賣基金的表現與相關指數/資產的表現脫節,原因可以來自交易所買賣基金的交易費及其他費用、相關指數/資產改變組合、交易所買賣基金經理的復制策略等等因素。(常見的復制策略包括完全復制/選具代表性樣本以及綜合復制。)
以折讓或溢價交易:交易所買賣基金的價格可能會高於或低於其資產凈值,當中主要是供求因素的問題,在市場大幅波動兼變化不定期間尤其多見,專門追蹤壹些對直接投資設限的市場/行業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亦可能會有此情況
外匯風險:若妳所買賣結構性產品的相關資產並非以港幣為單位,其尚要面對外匯風險。貨幣兌換率的波動可對相關資產的價值造成負面影響,連帶影響結構性產品的價格。
流通量風險:證券莊家是負責提供流通量、方便買賣交易所買賣基金的交易所參與者。盡管交易所買賣基金多有壹個或以上的證券莊家,但若有證券莊家失責或停止履行職責,妳或就不能進行買賣。

交易所交易票據(“ETNs”) 的風險

ETN是壹種由承銷銀行發行的無擔保、非次級債務證券,旨在為投資者提供各個市場基準的回報。ETN 的回報通常與壹個市場基準或策略的表現掛鉤,並扣除適用的費用。與其他債務證券類似,ETN 有到期日,且僅以發行人信用作為支持。
投資者可以透過交易所買賣ETN或於預定到期日收取現金付款,或視乎基準指數的表現有機會直接向發行人提早贖回ETN(須扣除適用的費用)。然而,投資者於贖回時可能受ETN的提早贖回條件限制,例如最少贖回數量。
投資者並無保證將於到期日或發行人提早回購時可收回投資本金或任何投資回報。對於ETN,正面表現的月份或無法抵銷其中某些極不利之月度表現。ETN發行人有權隨時按回購價值贖回ETN。若於任何時候ETN的回購價值為零,投資者的投資則變得毫無價值。ETN可能流通性不足,投資者並無保證可隨時按其意願,以目標價格買賣。
盡管ETF與ETN均有追蹤基準指數的特性,但ETN屬於債務證券,並不實際擁有其追蹤的任何資產,擁有的僅是發行人向投資者分配理論上存在的基準指數所反映的回報之承諾。ETN對投資組合的多元化程度有限,投資者須承受特定指數及指數成份的集中性風險。鑒於ETN屬無抵押品的債務工具,若ETN發行商發生違約或破產,最大潛在損失可能是投資額的百分之壹百及無法獲得任何利潤。
即使受追蹤的相關指數沒有變化,發行人信用評級降級亦會導致ETN的價值下跌。因此,買賣ETN的投資者直接面臨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且在發行人宣布破產的情況下僅擁有無擔保的破產索償權。本金金額須扣除定期收納的投資者費用或任何適用的費用,該等費用會對回報產生不利影響。妳應註意ETN的相關資產可能因ETN本身以外的貨幣計值而產生的匯率風險。匯率變動可為妳的投資帶來不利影響。
個別ETN可能會采用杠桿,而ETN的價值會因應其對於相關資產的杠桿比率而迅速變化。妳應註意ETN的價值可能會跌至零,妳可能損失所有的投資本金。

買賣衍生權證之風險

時間損耗風險:假若其他情況不變,衍生權證愈接近到期日,價值會愈低,因此不能視為長期投資。
波幅風險:衍生權證的價格可隨相關資產價格的引申波幅而升跌,妳須註意相關資產的波幅。

股票掛鉤票據的風險

股票掛鉤票據是由票據/存款與期權結合而成,其回報是基於相關資產的價格表現而厘定。其最大回報通常受限於壹個預先訂定的金額。如相關資產的價格走勢與客戶的預期出現重大程度的相反,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投資本金。大部份的股票掛鉤票據並非低風險產品。閣下需承受發行商的信貸風險,而其回報主要視乎相關資產價格的未來走勢。股票掛鉤票據是涉及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其最大回報是有上限的,但其潛在損失可能很重大。閣下在決定投資前閱讀所有有關銷售文件,以了解股票掛鉤票據的特性及風險,均為猶其重要。

杠桿式外匯交易的風險

杠桿式外匯交易的虧損風險可以十分重大。妳所蒙受的虧損可能超過妳的最初保證金款額。即使妳定下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交易指示,亦未必可以將虧損局限於妳原先設想的數額。市場情況可能使這些交易指示無法執行。妳可能被要求壹接到通知即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如妳未能在所訂的時間內提供所需的款額,妳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了結。妳將要為妳的帳戶所出現的任何逆差負責。因此,妳必需仔細考慮,鑒於自己的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這種買賣是否適合妳。

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附帶的壹般主要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


A. 發行商違約風險
倘若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發行商破產而未能履行其對所發行產品的責任,投資者只被視為無抵押債權人,對發行商任何資產均無優先索償權。因此,投資者須特別留意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發行商的財力及信用。由於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並沒有資產擔保,若發行商破產,投資者便可能會損失其全部投資。
B. 杠桿風險
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如衍生權證及牛熊證均為杠桿產品,其價值可按其相對於相關資產的杠桿比率而快速改變。投資者須留意,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的價值可以跌至零,令當初的投資資金盡失。
C. 有效期限
大部分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均設有到期日,到期後產品將會變得毫無價值。投資者須留意產品的到期時間,確保所選產品尚余的有效期能配合其交易策略。
D. 異常價格變動
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的價格或會因為外來因素(如市場供求)而有別於其理論價,因此,實際成交價可以高於亦可低於其理論價。
(3) 產品的特定風險


集體投資計劃的風險

集體投資計劃可廣泛地(最多100%)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定息證券及/或結構性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信用違約掉期、 次等投資級別債務、按揭抵押證券及其他資產抵押證券),並涉及不同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對手風險、流通性風險、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集體投資計劃可能使用衍生工具的交易策略可能招致損失的部份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市場狀況動蕩、衍生工具與取決其價格的證券走勢關連性不完美、市場缺乏流動性,以及交易對手方的違責風險。

人民幣計價證券的風險

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 人民幣與外幣(包括港元)之間的轉換,是受中國的監管限制,並會影響以人民幣計價證券的流動性。人民幣計價的證券可能沒有定期交易或活躍市場。因此,妳或許不能及時出售,或大幅折讓其產品的價值以作出售。如人民幣貶值,以港元計價的投資亦會下降。

供股權益的風險

若投資者要行使及買賣供股權益,應留意有關的期限及其他時間表。未被行使的供股權益在到期時將沒有任何價值。但若投資者決定不行使供股權益,除非投資者打算在市場上轉讓這項權利,否則無需采取任何行動。如要轉售供股權益,應留意認購期內設有指定的買賣期,在此之後供股權益將會變得毫無價值。若投資者決定放棄供股權益,其持股比例將會因公司增發新股而被攤薄。

投資美國交易所上市交易證券或美國衍生工具的風險

閣下在投資任何受美國法律規管市場的證券或證券相類的工具前 ,應先了解適用於該等交易的美國規例。美國法律通常適用於美國市場交易,無論客戶所屬的國家法律是否亦同時適用。 有眾多(但此非指全部)股票,債券及期權均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及交易。納斯達克以往是交易商之間的場外交易市場,現亦已成為壹家美國交易所。就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期權而言,每家交易所會發有補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例的規例,以保障在該交易所進行買賣證券的個人及機構。
交易商可以繼續利用交易所掛牌或非交易所掛牌的工具進行場外交易。就未有在交易所掛牌的證券,其交易可以透過在場外電子交易板或載有代理(非真正的)交易商報價之交易商之間的粉紅價單進行。這些交易設施是在納斯達克以外設置。
證券期權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及該期權掛牌的證券交易所之規例管轄。期貨合約或商品例如小麥或黃金的期權受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之規例管轄。商業期權例如房地產期權則不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之規則限制。
無論閣下意欲投資在美國交易所掛牌的證券、場外交易證券或衍生工具(如期權或期貨),客戶應了解監管擬進行交易之市場的有關規例。投資於沒有須在交易所掛牌要求的衍生工具會傾向使風險增加及衍生工具市場的性質傾向使風險進壹步增加。
場外電子交易板的莊家不能使用電子媒介與其他交易商溝通以執行交易。他們必須以手動方式與市場溝通,即使用標準電話線與其他交易商溝通以執行交易,此舉可能會引致延遲與市場溝通。若在同時交易量增加,可引致場外電子交易板的證券價格波幅擴大及遲誤延長執行時間。客戶在市場落盤時應加倍審慎,並完全了解有關外電子交易板交易的風險。
市場數據如報價,交易量及市場大小可能或未必與納斯達克或掛牌證券預期般壹樣保持現況更新。
因參與場外證券市場的莊家數目可能較少,該證券的流通量可能大幅較在市場掛牌證券的流通量低。因此,閣下的指示可能只獲部分執行,甚至全部不獲執行。此外,市場落盤所收到的價格可能與輸入買賣盤時的報價有明顯的不同。當某壹證券的股份交易減少,可引致賣出/買入價的差距增加及造成價格波動。在某些情況下,未必能在合理時間內為場外證券平倉。
場外交易證券的發行商並無責任向投資者提供資訊、與證券交易委員會維持登記或向投資者提供定期報告。

違責風險及交易對手風險

所有產品都具有違責風險及/或交易對手風險。違責風險是指發行商未能根據協定繳付。遇上經濟不景,發行商未必能成功借貸繼續經營或償還舊債。信貸評級是評估結構性產品違約風險最常用的工具。信貸評級代表信貸評級機構於某壹持定時間內的意見,而信貸評級往往會因應發行商的財政狀況或市場情況的改變而作出調整。
交易對手風險指交易方無力履行其財務合約責任,雖然信貸評級的評級有壹定的可靠性,投資者除了要參考發行商的信貸評級外,更要仔細留意產品的結構本身是否涉及衍生工具,以免招致損失。

香港股票/借貨沽空/大利市/月供投資計劃

風險披露聲明


1.使用電子交易服務的風險

透過電子交易系統地買賣可能帶來有關的風險,包括硬件或軟件失靈,導致交易不能根據妳的指示執行。

2. 證券交易的風險

證券價格可能會非常波動甚至變成毫無價值,並招致損失。

3. 衍生產品交易的風險

衍生工具交易的風險非常高,並不這合每一位投資者。衍生工具的價格可急升跌,妳有可能捐失所有甚至多於妳的投資金額。

4. 保證金買賣的風險

藉存放抵押品而為交易取得融資的虧損風險可能極大。你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你存放於有關本公司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情況可能使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或繳付利息。假如你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款額或利息,你的抵押品可能會在未經你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你將要為你的帳戶內因此而出現的任何短欠數額及需繳付的利息負責。因此,你 應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融資安排是否適合你。
此聲明未能披露所有風險。妳應仔細閱讀刑登於本公司網站之 風險披露聲明 及 客戶協議。

有關透過滬港通交易之重要文件及特別風險​

風險披露聲明


以下是一些通過嘉信証券(香港)有限公司(“公司”)透過滬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之 風險及其他重要詳情。由於涉及風險,妳只應在妳完全理解滬港通之性質及妳將承受之 風險才進行有關交易。妳應按妳的經驗、目的、財務資源及其他因素小心考慮(及在有 需要時資詢妳的顧問)該等交易是否適合妳。

妳必須遵守中國內地及香港相關之法律及法規,和壹切有關交易所之條例。在作出交易指示前,妳必須接受並同意上述有 關滬港通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之上市條例、上海證券交易所條例及其 他有關法律及法規負責。


1. 不容許即日買賣

滬港通不允許即日買賣。在交易日(T日)購買的股票只可在T+1日或以後出售。


2. 不容許場外交易

所有交易壹定要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場外交易及人手交易將不被允許。


3. 開市前於公司之中央結算系統持足夠股票

如妳欲在交易日出售股票,妳壹定要在同壹交易日開市前將股票轉到公司相應之中央結算系統戶口。


4. 股票及款項交收安排

上海證券交易所之交易及股票結算將在T日進行,而資金(包括交易金額及相關之費用及稅款)將於T+1日結算。妳應確保戶口內有足夠的人民幣作結算之用。


5. 公司有權在突發情況時取消妳的落盤指令

公司將有權在突發情況時(如8號風球),在沒有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取消妳的買賣指令。


6. 每日額度限制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透過滬港通購買之證券將受每日額度限制。所以購買指令不保證可透過滬港通執行。


7. 交易日及交易時間之差異

滬港通之交易日需要在香港及上海兩地同時開放市場交易,並在相應的交收日於兩地均有銀行服務。A股之交易將遵從上海證券交易所之交易時間。


8. 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中國內地法律限制外國投資者對單壹國內上市公司之持股量。公司在收到香港聯交所強制出售指示後有權強制出售投資者的股票。因此,妳應確保其完全理解中國內地有關持有股份之限制及披露責任之法規,並遵重該等法規。


9. 短線交易利潤規例

按中國內地法律,“短線交易利潤規例” 要求投資者歸還任何透過滬港通購買及出售之中國上市公司證券所獲之得益,如(a)投資者對中國內地之上市公司持股量超過有關滬港通監管機構不時制定之門檻,及(b)有關出售交易在購買交易之6個月內發生,反之亦然。


10.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投資者應註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之交易將不受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且因香港投資者並非透過中國內地經紀交易,香港投資者將不受中國內地之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保障。


11. 警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可要求香港聯交所指令公司向客戶發出警示公告(口頭或書面),及向某些客戶不提供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服務。


12. 責任

香港聯交所、香港聯交所之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之子公司及該等之董事、雇員及代理人將不對公司、其客戶、或任何第三方因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滬港通有關之交易所做成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 。 (口頭或書面),及向某些客戶不提供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服務。

環球股票

風險披露聲明


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仔細考慮投資產品/ 服務是否適合其財務狀況、投資目標和經驗、風險承受能力、以及其他有關情況,亦應了解投資產品/ 服務所涉及的相關風險 (詳閱適用之發售文件)。

(1) 一般風險



證券交易的風險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壹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買賣創業板股份的風險

創業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資風險。尤其是該等公司可在無需具備盈利往績及無需預測未來盈利的情況下在創業板上市。創業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動及流通性很低。 妳只應在審慎及仔細考慮後,才作出有關的投資決定。創業板市場的較高風險性質及其他特點,意味著這個市場較適合專業及其他熟悉投資技巧的投資者。 現時有關創業板股份的資料只可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聯網網站上找到。創業板上市公司壹般毋須在憲報指定的報章刊登付費公告。 假如妳對本風險披露聲明的內容或創業板市場的性質及在創業板買賣的股份所涉風險有不明白之處,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風險

本公司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

提供將妳的證券抵押品等再質押的授權書的風險

向本公司提供授權書,容許其按照某份證券借貸協議書使用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將你的證券抵押品再質押以取得財務通融,或將你的證券抵押品存放為用以履行及清償其交收責任及債務的抵押品,存在一定風險。 假如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是由本公司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則上述安排僅限於你已就此給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方行有效。此外,除非你是專業投資者,你的授權書必須指明有效期,而該段有效期不得超逾12個月。若你是專業投資者,則有關限制並不適用。 此外,假如本公司在有關授權的期限屆滿前最少14日向你發出有關授權將被視為已續期的提示,而你對於在有關授權的期限屆滿前以此方式將該授權延續不表示反對,則你的授權將會在沒有你的書面同意下被視為已續期。 現時並無任何法例規定你必須簽署這些授權書。然而,本公司可能需要授權書,以便例如向你提供保證金貸款或獲准將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借出予第三方或作為抵押品存放於第三方。有關本公司應向你闡釋將為何種目的而使用授權書。 倘若你簽署授權書,而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已借出予或存放於第三方,該等第三方將對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具有留置權或作出押記。雖然有關本公司根據你的授權書而借出或存放屬於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須對你負責,但上述本公司的違責行為可能會導致你損失你的證券或證券抵押品。 大多數本公司均提供不涉及證券借貸的現金帳戶。假如你毋需使用保證金貸款,或不希望本身證券或證券抵押品被借出或遭抵押,則切勿簽署上述的授權書,並應要求開立該等現金帳戶。

保證金買賣的風險

藉存放抵押品而為交易取得融資的虧損風險可能極大。妳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妳存放於本公司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情況可能使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指示無法執行。妳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或繳付利息。假如妳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款額或利息,妳的抵押品可能會在未經妳的同意下被出售。妳應密切留意帳戶狀況,在市場波動下,本公司未必能聯絡妳或提供足夠時間予妳存錢,而妳的持倉將有可能被強制平倉。此外,妳將要為妳的帳戶內因此而出現的任何短欠數額及需繳付的利息負責。因此,妳應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融資安排是否適合妳。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交易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市場(包括與本地市場有正式連系的市場)進行交易,或會涉及額外的風險。根據這些市場的規例,投資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進行交易前,妳應先行查明有關妳將進行的該項交易的所有規則。妳本身所在地的監管機構,將不能迫使妳已執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屬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或市場執行有關的規則。有鑒於此,在進行交易之前,妳應先向有關商號查詢妳本身地區所屬的司法管轄區及其他司法管轄區可提供哪種補救措施及有關詳情。

貨幣風險

以外幣計算的合約買賣所帶來的利潤或招致的虧損(不論交易是否在妳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或其他地區進行),均會在需要將合約的單位貨幣兌換成另壹種貨幣時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

使用網上交易協議下之電子服務的風險

如果妳透過電子服務進行買賣,妳便須承受該電子服務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體和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妳的買賣盤不能根據指示執 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由於未可預計的交通擠塞和其他原因,電子服務可能並不可靠的,及存在通過電子服務進行的交易在傳輸和接收妳的指示或其他資訊過程中可能會被耽誤、延遲執行妳 的指示或有關指示以有別於妳發出指示時的市價執行、指示在傳輸時被中斷或停頓等風險。在通訊過程中也存在誤解或錯誤的風險,以及在發出了指示後,通常也不一定可以取消。由於此類中斷、耽誤或被第三方進入而使客戶遭受的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承擔責任。如果妳不準備接受此類中斷或耽誤引致的風險,妳不應透過電子服務來作出任何指示。 通過電子服務向妳提供的市場數據和其他資訊可能是本公司從第三者獲得的。雖然本公司相信這些數據和資訊是可靠的,但本公司或該等第三者都不會保證這些數據和 資訊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即時性。
2) 有關衍生工具的風險


期貨及期權交易的風險

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的虧蝕風險可以極大。在若幹情況下,妳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最初存入的保證金數額。即使妳設定了備用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等指示,亦未必能夠避免損失。市場情況可能使該等指示無法執行。妳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假如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所需數額,妳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平倉。然而,妳仍然要對妳的帳戶內任何因此而出現的虧欠數額負責。因此,妳在買賣前應研究及理解期貨合約及期權,以及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是否適合妳。如果妳買賣期權,便應熟悉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程序,以及妳在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權利與責任。

衍生產品及結構性產品之風險

發行商失責風險:倘若結構性產品發行商破產而未能履行其對所發行證券的責任,妳只被視為無抵押債權人,對發行商的任何資產均無優先索償權。因此,妳須特別留意結構性產品發行商的財力及信用。 非抵押產品風險:非抵押結構性產品並沒有資產擔保。倘若發行商破產,妳可以損失其全數投資。要確定產品是否非抵押,妳須細閱上市文件。 杠桿風險:結構性產品如衍生權證及牛熊證均是杠桿產品,其價值可按相對相關資產 杠桿比率而快速改變。妳須留意,結構性產品的價值可以跌至零,屆時當初投資的資金將會盡失。 有效期的考慮:結構性產品設有到期日,到期後的產品即壹文不值。妳須留意產品的到期時間,確保所選產品尚余的有效期能配合其交易策略。 特殊價格移動:結構性產品的價格或會因為外來因素(如市場供求)而有別於其理論價,因此實際成交價可以高過亦可以低過理論價。 外匯風險:若妳所買賣結構性產品的相關資產並非以港幣為單位,其尚要面對外匯風險。貨幣兌換率的波動可對相關資產的價值造成負面影響,連帶影響結構性產品的價格。 流通量風險:聯交所規定所有結構性產品發行商要為每壹只個別產品委任壹名流通量提供者。流通量提供者的職責在為產品提供兩邊開盤方便買賣。若有流通量提供者失責或停止履行職責,妳或就不能進行有關產品的買賣,直至有新的流通量提供者委任出來為止。

買賣牛熊證之風險

強制收回風險:買賣牛熊證,妳須留意牛熊證可以即日「取消」或強制收回的特色。若牛熊證的相關資產值等同上市文件所述的強制收回價/水平,牛熊證即停止買賣。屆時,妳只能收回已停止買賣的牛熊證由產品發行商按上市文件所述計算出來的剩余價值(註意:剩余價值可以是零)。 融資成本:牛熊證的發行價已包括融資成本。融資成本會隨牛熊證接近到期日而逐漸減少。牛熊證的年期愈長,總融資成本愈高。若壹天牛熊證被收回,妳即損失牛熊證整個有效期的融資成本。融資成本的計算程式載於牛熊證的上市文件。

交易所買賣基金之風險

市場風險:交易所買賣基金主要為追蹤某些指數,行業/領域又或資產組別(如股票,債券或商品)的表現。交易所買賣基金經理可用不同策略達至目標,但通常也不能在跌市中酌情探取防守策略。妳必須要有因為相關指數/資產的波動而蒙受損失的準備。 追蹤誤差:這是指交易所買賣基金的表現與相關指數/資產的表現脫節,原因可以來自交易所買賣基金的交易費及其他費用、相關指數/資產改變組合、交易所買賣基金經理的復制策略等等因素。(常見的復制策略包括完全復制/選具代表性樣本以及綜合復制。) 以折讓或溢價交易:交易所買賣基金的價格可能會高於或低於其資產凈值,當中主要是供求因素的問題,在市場大幅波動兼變化不定期間尤其多見,專門追蹤壹些對直接投資設限的市場/行業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亦可能會有此情況 外匯風險:若妳所買賣結構性產品的相關資產並非以港幣為單位,其尚要面對外匯風險。貨幣兌換率的波動可對相關資產的價值造成負面影響,連帶影響結構性產品的價格。 流通量風險:證券莊家是負責提供流通量、方便買賣交易所買賣基金的交易所參與者。盡管交易所買賣基金多有壹個或以上的證券莊家,但若有證券莊家失責或停止履行職責,妳或就不能進行買賣。

交易所交易票據(“ETNs”) 的風險

ETN是壹種由承銷銀行發行的無擔保、非次級債務證券,旨在為投資者提供各個市場基準的回報。ETN 的回報通常與壹個市場基準或策略的表現掛鉤,並扣除適用的費用。與其他債務證券類似,ETN 有到期日,且僅以發行人信用作為支持。 投資者可以透過交易所買賣ETN或於預定到期日收取現金付款,或視乎基準指數的表現有機會直接向發行人提早贖回ETN(須扣除適用的費用)。然而,投資者於贖回時可能受ETN的提早贖回條件限制,例如最少贖回數量。 投資者並無保證將於到期日或發行人提早回購時可收回投資本金或任何投資回報。對於ETN,正面表現的月份或無法抵銷其中某些極不利之月度表現。ETN發行人有權隨時按回購價值贖回ETN。若於任何時候ETN的回購價值為零,投資者的投資則變得毫無價值。ETN可能流通性不足,投資者並無保證可隨時按其意願,以目標價格買賣。 盡管ETF與ETN均有追蹤基準指數的特性,但ETN屬於債務證券,並不實際擁有其追蹤的任何資產,擁有的僅是發行人向投資者分配理論上存在的基準指數所反映的回報之承諾。ETN對投資組合的多元化程度有限,投資者須承受特定指數及指數成份的集中性風險。鑒於ETN屬無抵押品的債務工具,若ETN發行商發生違約或破產,最大潛在損失可能是投資額的百分之壹百及無法獲得任何利潤。 即使受追蹤的相關指數沒有變化,發行人信用評級降級亦會導致ETN的價值下跌。因此,買賣ETN的投資者直接面臨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且在發行人宣布破產的情況下僅擁有無擔保的破產索償權。本金金額須扣除定期收納的投資者費用或任何適用的費用,該等費用會對回報產生不利影響。妳應註意ETN的相關資產可能因ETN本身以外的貨幣計值而產生的匯率風險。匯率變動可為妳的投資帶來不利影響。 個別ETN可能會采用杠桿,而ETN的價值會因應其對於相關資產的杠桿比率而迅速變化。妳應註意ETN的價值可能會跌至零,妳可能損失所有的投資本金。

買賣衍生權證之風險

時間損耗風險:假若其他情況不變,衍生權證愈接近到期日,價值會愈低,因此不能視為長期投資。 波幅風險:衍生權證的價格可隨相關資產價格的引申波幅而升跌,妳須註意相關資產的波幅。

股票掛鉤票據的風險

股票掛鉤票據是由票據/存款與期權結合而成,其回報是基於相關資產的價格表現而厘定。其最大回報通常受限於壹個預先訂定的金額。如相關資產的價格走勢與客戶的預期出現重大程度的相反,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投資本金。大部份的股票掛鉤票據並非低風險產品。閣下需承受發行商的信貸風險,而其回報主要視乎相關資產價格的未來走勢。股票掛鉤票據是涉及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其最大回報是有上限的,但其潛在損失可能很重大。閣下在決定投資前閱讀所有有關銷售文件,以了解股票掛鉤票據的特性及風險,均為猶其重要。

杠桿式外匯交易的風險

杠桿式外匯交易的虧損風險可以十分重大。妳所蒙受的虧損可能超過妳的最初保證金款額。即使妳定下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交易指示,亦未必可以將虧損局限於妳原先設想的數額。市場情況可能使這些交易指示無法執行。妳可能被要求壹接到通知即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如妳未能在所訂的時間內提供所需的款額,妳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了結。妳將要為妳的帳戶所出現的任何逆差負責。因此,妳必需仔細考慮,鑒於自己的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這種買賣是否適合妳。

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附帶的壹般主要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


A. 發行商違約風險

倘若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發行商破產而未能履行其對所發行產品的責任,投資者只被視為無抵押債權人,對發行商任何資產均無優先索償權。因此,投資者須特別留意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發行商的財力及信用。由於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並沒有資產擔保,若發行商破產,投資者便可能會損失其全部投資。

B. 杠桿風險

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如衍生權證及牛熊證均為杠桿產品,其價值可按其相對於相關資產的杠桿比率而快速改變。投資者須留意,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的價值可以跌至零,令當初的投資資金盡失。

C. 有效期限

大部分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均設有到期日,到期後產品將會變得毫無價值。投資者須留意產品的到期時間,確保所選產品尚余的有效期能配合其交易策略。

D. 異常價格變動

交易所買賣衍生產品的價格或會因為外來因素(如市場供求)而有別於其理論價,因此,實際成交價可以高於亦可低於其理論價。
(3) 產品的特定風險


集體投資計劃的風險

集體投資計劃可廣泛地(最多100%)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定息證券及/或結構性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信用違約掉期、 次等投資級別債務、按揭抵押證券及其他資產抵押證券),並涉及不同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對手風險、流通性風險、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集體投資計劃可能使用衍生工具的交易策略可能招致損失的部份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市場狀況動蕩、衍生工具與取決其價格的證券走勢關連性不完美、市場缺乏流動性,以及交易對手方的違責風險。

人民幣計價證券的風險

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 人民幣與外幣(包括港元)之間的轉換,是受中國的監管限制,並會影響以人民幣計價證券的流動性。人民幣計價的證券可能沒有定期交易或活躍市場。因此,妳或許不能及時出售,或大幅折讓其產品的價值以作出售。如人民幣貶值,以港元計價的投資亦會下降。

供股權益的風險

若投資者要行使及買賣供股權益,應留意有關的期限及其他時間表。未被行使的供股權益在到期時將沒有任何價值。但若投資者決定不行使供股權益,除非投資者打算在市場上轉讓這項權利,否則無需采取任何行動。如要轉售供股權益,應留意認購期內設有指定的買賣期,在此之後供股權益將會變得毫無價值。若投資者決定放棄供股權益,其持股比例將會因公司增發新股而被攤薄。

投資美國交易所上市交易證券或美國衍生工具的風險

閣下在投資任何受美國法律規管市場的證券或證券相類的工具前 ,應先了解適用於該等交易的美國規例。美國法律通常適用於美國市場交易,無論客戶所屬的國家法律是否亦同時適用。 有眾多(但此非指全部)股票,債券及期權均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及交易。納斯達克以往是交易商之間的場外交易市場,現亦已成為壹家美國交易所。就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期權而言,每家交易所會發有補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例的規例,以保障在該交易所進行買賣證券的個人及機構。
交易商可以繼續利用交易所掛牌或非交易所掛牌的工具進行場外交易。就未有在交易所掛牌的證券,其交易可以透過在場外電子交易板或載有代理(非真正的)交易商報價之交易商之間的粉紅價單進行。這些交易設施是在納斯達克以外設置。
證券期權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及該期權掛牌的證券交易所之規例管轄。期貨合約或商品例如小麥或黃金的期權受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之規例管轄。商業期權例如房地產期權則不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之規則限制。
無論閣下意欲投資在美國交易所掛牌的證券、場外交易證券或衍生工具(如期權或期貨),客戶應了解監管擬進行交易之市場的有關規例。投資於沒有須在交易所掛牌要求的衍生工具會傾向使風險增加及衍生工具市場的性質傾向使風險進壹步增加。
場外電子交易板的莊家不能使用電子媒介與其他交易商溝通以執行交易。他們必須以手動方式與市場溝通,即使用標準電話線與其他交易商溝通以執行交易,此舉可能會引致延遲與市場溝通。若在同時交易量增加,可引致場外電子交易板的證券價格波幅擴大及遲誤延長執行時間。客戶在市場落盤時應加倍審慎,並完全了解有關外電子交易板交易的風險。
市場數據如報價,交易量及市場大小可能或未必與納斯達克或掛牌證券預期般壹樣保持現況更新。
因參與場外證券市場的莊家數目可能較少,該證券的流通量可能大幅較在市場掛牌證券的流通量低。因此,閣下的指示可能只獲部分執行,甚至全部不獲執行。此外,市場落盤所收到的價格可能與輸入買賣盤時的報價有明顯的不同。當某壹證券的股份交易減少,可引致賣出/買入價的差距增加及造成價格波動。在某些情況下,未必能在合理時間內為場外證券平倉。
場外交易證券的發行商並無責任向投資者提供資訊、與證券交易委員會維持登記或向投資者提供定期報告。

違責風險及交易對手風險

所有產品都具有違責風險及/或交易對手風險。違責風險是指發行商未能根據協定繳付。遇上經濟不景,發行商未必能成功借貸繼續經營或償還舊債。信貸評級是評估結構性產品違約風險最常用的工具。信貸評級代表信貸評級機構於某壹持定時間內的意見,而信貸評級往往會因應發行商的財政狀況或市場情況的改變而作出調整。 交易對手風險指交易方無力履行其財務合約責任,雖然信貸評級的評級有壹定的可靠性,投資者除了要參考發行商的信貸評級外,更要仔細留意產品的結構本身是否涉及衍生工具,以免招致損失。

認購新股

認購新股



認購新股細則及條款


1. 所有透過本渠道認購新股之申請(“有關申請”)均須由嘉信証券有限公司(“本公司”)復核及最後審批。透過本渠道遞交申請並不代表有關申請已生效或成功。本公司、該招股公司或承銷商代表、或其代理人擁有絕對酌情權並保留所有權利拒絕有關申請,亦無責任給予任何理由。
2. 可申請香港發售股份的人士
如妳或妳以其為受益人而提出申請的人士屬個人,則可以申請認購的香港發售股份,惟妳或該(等)人士須:
a. 年滿十八歲或以上;
b. 擁有香港地址;
c. 非美國人士(S規例所定義者);
d. 身處美國境外;及
e. 非中國法人或自然人(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除外)。
3. 聯名申請人的人數不可超過四位。
4. 股份的現有實益擁有人、或該招股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最高行政人員、董事或監事或他們各自的聯系人(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或該招股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其他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發售股份)、或將會於全球發售完成後隨即成為該招股公司的關連人士,均不可認購香港發售股份。
5. 妳可申請香港公開發售的股份,或表示有意申請國際發售的股份,但不可同時申請兩者。
6. 如妳決定透過此渠道申請認購新股,不得再透過其他途徑遞交申請。否則,將會構成重復認購的申請,而所有重復認購或懷疑重復認購的申請將壹律被拒絕。
7. 妳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同意以上所列出之所有細則及條款。

風險披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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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帶來有關的風險,包括硬件或軟件失靈,導致交易不能根據妳的指示執行。
2. 認購新股的風險
妳在決定是否投資於有關的股份之前應參閱有關招股章程中關於該上市(招股)公司以及擬議的要約的詳細資料。
妳透過此渠道認購新股,不會為妳在股份分配過程中帶來有利位置,及不會令認購申請自動成為壹個許可或成功的申請。本公司、該招股公司或承銷商代表、或其代理人可全權酌情決定拒絕或接納任何申請之全部或部分,而毋須提供任何理由。
3. 證券交易的風險
證券價格可能會非常波動甚至變成毫無價值,並招致損失。
此聲明未能披露所有風險。妳應仔細閱讀刊登於本公司網站之 風險披露聲明 及 客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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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於此網頁上內容的淮確性及完整性將壹概不會負任何責任。而公司亦不會對任何人士因倚賴此網頁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負上任何責任。

香港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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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貨及期權交易的風險

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的虧蝕風險可以極大。在若干情況下,你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最初存入的保證金數額。即使你設定了備用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等指示,亦未必能夠避免損失。市場情況可能使該等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假如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所需數額,你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平倉。然而,你仍然要對你的帳戶內任何因此而出現的短欠數額負責。因此,你在買賣前應研究及理解期貨合約及期權,以及根據本身 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是否適合你。如果你買賣期權,便應熟悉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程序,以及你在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權利與責任。

3. 衍生產品交易的風險

衍生工具交易的風險非常高,並不適合每壹位投資者。衍生工具的價格可急升跌,妳有可能損失所有甚至多於妳的投資金額。

4. 保證金買賣的風險

藉存放抵押品而為交易取得融資的虧損風險可能極大。你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你存放於有關本公司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情況可能使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或繳付利息。假如你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款額或利息,你的抵押品可能會在未經你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你將要為你的帳戶內因此而出現的任何短欠數額及需繳付的利息負責。因此,你應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融資安排是否適合你。

-通告 : 夜期時段

在夜期時段(T+1),即下午5時翌日1時,如閣下如同時持有指數期貨及指數期權,閣下進行夜期買賣時,本公司會根據內部的風險計算系統而考慮閣下有否足夠資金進行開倉或平倉。

-香港期貨市場開市前時段


交易時段


8:45:00 – 9:10:59 及 12:30:00 – 12:55:59 客戶可輸入或取消競價盤和限價盤
9:11:00 – 9:12:59 及 12:56:00 – 12:57:59 客戶可輸入競價盤。不可以落限價盤及不可以取消競價盤及限價盤
9:13:00 – 9:14:59 及 12:58:00 – 12:59:59 客戶不可輸入、更改或取消買賣盤。同時期貨市場亦定價

合約詳情

請參考以下香港交易所網站連結
https://www.hkex.com.hk/Products/Listed-Derivatives/Equity-Index/Hang-Seng-Index-(HSI)/Hang-Seng-Index-Futures?sc_lang=zh-HK#&product=HSI

環球期貨及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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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期貨及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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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貨及期權交易的風險

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的虧蝕風險可以極大。在若干情況下,你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最初存入的保證金數額。即使你設定了備用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等指示,亦未必能夠避免損失。市場情況可能使該等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假如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所需數額,你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平倉。然而,你仍然要對你的帳戶內任何因此而出現的短欠數額負責。因此,你在買賣前應研究及理解期貨合約及期權,以及根據本身 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是否適合你。如果你買賣期權,便應熟悉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程序,以及你在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權利與責任。

3. 衍生產品交易的風險

衍生工具交易的風險非常高,並不適合每壹位投資者。衍生工具的價格可急升跌,妳有可能損失所有甚至多於妳的投資金額。

4. 保證金買賣的風險

藉存放抵押品而為交易取得融資的虧損風險可能極大。你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你存放於有關本公司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情況可能使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或繳付利息。假如你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款額或利息,你的抵押品可能會在未經你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你將要為你的帳戶內因此而出現的任何短欠數額及需繳付的利息負責。因此,你 應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融資安排是否適合你。
此聲明未能披露所有風險。妳應仔細閱讀刊登於本公司網站之 風險披露聲明 及 客戶協議。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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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帶來有關的風險,包括硬件或軟件失靈,導致交易不能根據妳的指示執行。

2. 基金交易的風險

投資帶有風險。基金或股份的價格及盈利有升有跌,資料內所載的過往表現,不可視作未來表現的指標。某些基金可將其總資產凈值最高達 100%投資於結構性產品、衍生工具及可投資於非投資級別的債務證券。妳必須於投資前確保明白基金產品,並考慮該產品是否適合妳的財政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
所列價格僅供參考,可隨時更改,不作另行通知。

3. 收入披露聲明

嘉信証券(香港)有限公司可向基金公司(如章程所述)收取佣金及服務佣金(不多於基金價值的 1%)。
此聲明未能披露所有風險。妳應仔細閱讀刊登於本公司網站之 風險披露聲明 及 客戶協議。

風險披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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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聲明並不涵蓋買賣證券的所有風險及其他重要事宜。就風險而言,你在進行任何上述交易前,應先瞭解將訂立的合約的性質(及有關的合約關係)和你就此須承擔的風險程度。你應就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財政資源及其他相關條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適合參與該等買賣。

證券交易的風險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買賣創業板股份的風險

創業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資風險。 尤其是該公司可在無需具備盈利往績及無需預測未來盈利的情況下在創業板上市。創業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動及流通性很低。 你只應在審慎及仔細考慮後,才作出有關的投資決定。創業板市場的較高風險性質及其他特點,意味著這個市場較適合專業及其他熟悉投資技巧的投資者。
現時有關創業板股份的資料只可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聯網網站上找到 創業板上市公司一般毋須在憲報指定。的報章刊登付費公告。
假如你對本風險披露聲明的內容或創業板市場的性質及創業板買賣的股份所涉風險有不明白之處,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風險

本公司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買賣納斯達克-美國證券交易所證券的風險

按照納斯達克-美國證券交易所試驗計劃(“試驗計劃”)掛牌買賣的證券是為熟悉投資技巧的投資者而設的。你在買賣該項試驗計劃的證券之前,應先諮詢有關本公司的意見和熟悉該試驗計劃。你應知悉,按照該項試驗計劃掛牌買賣的證券並非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或創業板作第一或第二上市的證券類別加以監管。

電子媒體交易及資料傳送風險

因無法預測的系統阻塞或其他原因,所有電子渠道及互聯網皆為固有不穩定之通訊媒體,而該不穩定性非在交易商所能控制範圍之內。基於該不穩定性之原因,客戶承認有保安上的風險及指示之接收及傳送被延誤或遺失的風險,亦可能導致資料之私隱及完整性被受影響、無法或延誤執行指示,及/或執行指示之價格與發出指示時之報價不同。
客戶亦承認及同意指示可能被阻截及出現錯誤或被誤解之風險存在,而該等風險將由客戶絕對承擔。客戶亦承認及同意指示一經發出後並不一定可能撤消。客戶承認及同意承擔一切經由電子媒體進行交易的一切風險。
[注意 : 倘若此風險披露聲明的中英文版本有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作準。]

風險披露聲明及否認聲明

風險披露聲明

本聲明並不涵蓋買賣期貨及期權的所有風險及其他重要事宜。就風險而言,你在進行任何上述交易前,應先瞭解將訂立的合約的性質(及有關的合約關係)和你就此須承擔的風險程度。期貨及期權買賣對很多公眾投資者都並不適合,你應就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財政資源及其他相關條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適合參與該等買賣。

期貨及期權交易的風險

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的虧蝕風險可以極大。在若干情況下,你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最初存入的保證金數額。即使你設定了備用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等指示,亦未必能夠避免損失。巿場情況可能使該等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假如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所需數額,你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平倉。然而,你仍然要對你的帳戶內任何因此而出現的短欠數額負責。因此,你在買賣前應研究及理解期貨合約及期權,以及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是否適合你。如果你買賣期權,便應熟悉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程序,以及你在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權利與責任。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風險

本公司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

提供代存郵件或將郵件轉交第三方的授權書的風險

假如你向本公司提供授權書,允許他代存郵件或將郵件轉交予第三方,那麼你便須盡速親身收取所有關於你帳戶的成交單據及結單,並加以詳細閱讀,以確保可及時偵察到任何差異或錯誤。

保證金買賣的風險

藉存放抵押品而為交易取得融資的虧損風險可能極大。你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你存放於有關本公司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情況可能使備用交易指示,例如 “止蝕”或“限價”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或繳付利息。假如你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款額或利息,你的抵押品可能會在未經你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你將要為你的帳戶內因此而出現的任何短欠數額及需繳付的利息負責。因此,你應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融資安排是否適合你。

電子媒體交易及資料傳送風險

因無法預測的系統阻塞或其他原因,所有電子渠道及互聯網皆為固有不穩定之通訊媒體,而該不穩定性非在交易商所能控制範圍之內。基於該不穩定性之原因,客戶承認有保安上的風險及指示之接收及傳送被延誤或遺失的風險,亦可能導致資料之私隱及完整性被受影響、無法或延誤執行指示,及/或執行指示之價格與發出指示時之報價不同。
客戶亦承認及同意指示可能被阻截及出現錯誤或被誤解之風險存在,而該等風險將由客戶絕對承擔。客戶亦承認及同意指示一經發出後並不一定可能撤消。客戶承認及同意承擔一切經由電子媒體進行交易的一切風險。

期貨

“槓桿”效應

期貨交易的風險非常高。由於期貨的開倉保證金的金額較期貨合約本身的價值相對為低,因而能在期貨交易中發揮“槓桿”作用。市場輕微的波動也會對你投入或將需要投入的資金造成大比例的影響。所以,對你來說,這種槓桿作用可說是利弊參半。因此你可能會損失全部開倉保證金及為維持本身的倉盤而向有關商號存入的額外金額。若果市況不利你所持倉盤或保證金水平提高,你會遭追收保證金,須在短時間內存入額外資金以維持本身倉盤。假如你未有在指定時間內繳付額外的資金,你可能會被迫在虧蝕情況下平倉,而所有因此出現的短欠數額一概由你承擔。

減低風險交易指示或投資策略

即使你採用某些旨在預設虧損限額的交易指示(如“止蝕”或“止蝕限價”指示),也可能作用不大,因為市況可以令這些交易指示無法執行。至於運用不同持倉組合的策略,如“跨期”和“馬鞍式”等組合,所承擔的風險也可能與持有最基本的“長”倉或“短”倉同樣的高。

期權

不同風險程度

期權交易的風險非常高。投資者不論是購入或出售期權,均應先瞭解其打算買賣的期權類別(即認沽期權或認購期權)以及相關的風險。你應計入期權金及所有交易成本,然後計算出期權價值必須增加多少才能獲利。
購入期權的投資者可選擇抵銷或行使期權或任由期權到期。如果期權持有人選擇行使期權,便必須進行現金交收或購入或交付相關的資產。若購入的是期貨產品的期權,期權持有人將獲得期貨倉盤,並附帶相關的保證金責任(參閱上文“期貨”一節)。
如所購入的期權在到期時已無任何價值,你將損失所有投資金額,當中包括所有的期權金及交易費用。假如你擬購入極價外期權,應注意你可以從這類期權獲利的機會極微。
出售(“沽出”或“賣出”)期權承受的風險一般較買入期權高得多。賣方雖然能獲得定額期權金,但亦可能會承受遠高於該筆期權金的損失。倘若市況逆轉,期權賣方便須投入額外保證金來補倉。此外,期權賣方還需承擔買方可能會行使期權的風險,即期權賣方在期權買方行使時有責任以現金進行交收或買入或交付相關資產。若賣出的是期貨產品的期權,則期權賣方將獲得期貨倉盤及附帶的保證金責任(參閱上文“期貨”一節)。若期權賣方持有相應數量的相關資產或期貨或其他期權作“備兌”,則所承受的風險或會減少。假如有關期權並無任何“備兌”安排,虧損風險可以是無限大。
某些國家的交易所允許期權買方延遲支付期權金,令買方支付保證金費用的責任不超過期權金。儘管如此,買方最終仍須承受損失期權金及交易費用的風險。在期權被行使又或到期時,買方有需要支付當時尚未繳付的期權金。

期貨及期權的其他常見風險

合約的條款及細則

你應向替你進行交易的商號查詢所買賣的有關期貨或期權合約的絛款及細則,以及有關責任(例如在什麼情況下你或會有責任就期貨合約的相關資產進行交收,或就期權而言,期權的到期日及行使的時間限制)。交易所或結算公司在某些情況下,或會修改尚未行使的合約的細則(包括期權行使價),以反映合約的相關資產的變化。

暫停或限制交易及價格關係

市場情況(例如市場流通量不足)及/或某些巿場規則的施行(例如因價格限制或“停板”措施而暫停任何合約或合約月份的交易),都可以增加虧損風險,這是因為投資者屆時將難以或無法執行交易或平掉/抵銷倉盤。如果你賣出期權後遇到這種情況,你須承受的虧損風險可能會增加。
此外,相關資產與期貨之間以及相關資產與期權之間的正常價格關係可能並不存在。例如,期貨期權所涉及的期貨合約須受價格限制所規限,但期權本身則不受其規限。缺乏相關資產參考價格會導致投資者難以判斷何謂“公平價格”。

存放的現金及財產

如果你為在本地或海外進行的交易存放款項或其他財產,你應瞭解清楚該等款項或財產會獲得哪些保障,特別是在有關商號破產或無力償債時的保障。至於能追討多少款項或財產一事,可能須受限於具體法例規定或當地的規則。在某些司法管轄區,收回的款項或財產如有不足之數,則可認定屬於你的財產將會如現金般按比例分配予你。

佣金及其他收費

在開始交易之前,你先要清楚暸解你必須繳付的所有佣金、費用或其他收費。這些費用將直接影響你可獲得的淨利潤(如有)或增加你的虧損。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交易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巿場(包括與本地巿場有正式連繫的巿場)進行交易,或會涉及額外的風險。根據這些巿場的規例,投資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進行交易前,你應先行查明有關你將進行的該項交易的所有規則。你本身所在地的監管機構,將不能迫使你已執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屬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或巿場執行有關的規則。有鑑於此,在進行交易之前,你應先向有關商號查詢你本身地區所屬的司法管轄區及其他司法管轄區可提供哪種補救措施及有關詳情。

貨幣風險

以外幣計算的合約買賣所帶來的利潤或招致的虧損(不論交易是否在你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或其他地區進行),均會在需要將合約的單位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時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

交易設施

電子交易的設施是以電腦組成系統來進行交易指示傳遞、執行、配對、登記或交易結算。然而,所有設施及系統均有可能會暫時中斷或失靈,而你就此所能獲得的賠償或會受制於系統供應商、巿場、結算公司及/或參與者商號就其所承擔的責任所施加的限制。由於這些責任限制可以各有不同,你應向為你進行交易的商號查詢這方面的詳情。

電子交易

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會與透過其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有所不同。如果你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場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及只有在特定情況之下,有關商號獲准進行場外交易。為你進行交易的商號可能是你所進行的買賣的交易對手方。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難以或根本無法平掉既有倉盤、評估價值、釐定公平價格又或評估風險。因此,這些交易或會涉及更大的風險。此外,場外交易的監管或會比較寬鬆,又或需遵照不同的監管制度; 因此,你在進行該等交易前,應先暸解適用的規則和有關的風險。

期交所免責聲明

在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交易及買賣之合約所依據的股份指數及其他專有產品將不時由期交所開發。而香港期貨交易所台灣股份指數是首個由期交所開發的股份指數。香港期貨交易所台灣股分指數及其他不時由期交所開發的指數或專有產品(“期交所指數”)均屬期交所的財產。每個期交所指數之編輯及計算程序均屬於期交所的專有及獨有財產。期交所可不時更改或變更期交所指數之編輯及計算程序而無須發出任何通知,而期交所可於任何時刻要求依據任何期交所指數而達成及結算的期貨或期權合約以期交所指定的其他交替指數結算及處理。期交所不會向會員或任何第三者對期交所指數的完整性或準確性或其編輯及計算或其有關資料作出保證或聲明或擔保,對於任何期交所指數將不作或暗示任何類別的保證或聲明或擔保。再者,因應用任何期交指數或因期交所或其指派編輯及計算任何期交所指數人士在編輯及計算任何期交所指數時出現任何差誤、遺漏、錯誤、延遲、中斷、暫緩、更改或失敗(包括但並不只限於疏忽)而導致的任何責任或任何會員或第三者依據任何期交所指數而進行期貨或期權合約因此而直接或間接蒙受經濟或其他方面的損失,期交所將一概不負責任。任何會員或第三者均不可就此否認聲明內所述有關問題向期交所作出任何申索、行動或法律訴訟,任何依據期交所指數而進行期貨或期權合約交易的會員或第三者皆對此否認聲明充份理解,並不應依賴期交所而作出該等交易。

有關買賣股票指數期貨的免責聲明

恒生指數有限公司 (Hang Seng Indexes Company Limited) (“HSIL”) 現時公布、編纂及計算一系列的股票指數及可能不時應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 (Hang Seng Data Services Limited) (“HSDS”) 公布、編纂及計算其他股票指數 (統稱 “恒生 股票指數”)。各恒生股票指數的商標、名稱及編纂及計算程序均屬 HSDS 獨家及全權擁有。HSIL 經已許可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 (Hong Kong Futures Exchange Limited) (“交易所”) 使用恒生股票指數作推出、推廣及買賣以任何恒生股票指數為根據的期貨合約(統稱“期貨合約”)及有關用途但不能用作其他用途。HSIL 有權隨時及無須作出通知更改及修改編纂及計算任何恒生股票指數的程序及依據及任何有關的程式、成份股及因素。交易所亦有權隨時要求任何期貨合約以一隻或多隻替代指數交易及結算。交易所、HSDS 及 HSIL 均未有向任何交易所會員或任何第三者保證、表示或擔保所有或任何恒生股票指數 其編纂及計算或任何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完整性 亦未有就所有或任何恒生股票指數作出任何其他性質的保證、表示或擔保,任何人士亦不能暗示或視該等保證、表示或擔保已獲作出。交易所、HSDS 及 HSIL 均不會及無須就使用所有或任何恒生股票指數作有關所有或任何期貨合約的交易或其他用途、或 HSIL 編纂及計算所有或任何恒生股票指數時出現的任何錯漏、錯誤、阻延、中斷、暫停、改變或失敗(包括但不限於因疏忽引致的) 、或交易所會員或任何第三者可能因期貨合約的交易直接或間接引致的任何經濟或其他損失負責。任何交易所會員或第三者均不能就本聲明內所指的任何事項引起或有關的問題向交易所及/或 HSDS 及/或 HSIL 提出要求、訴訟或法律程序。任何交易所會員或第三者作出期貨合約交易時均完全明瞭本聲明並不能對交易所,HSDS 及/或 HSIL 有任何依賴。為免生疑問,本免責聲明並不會於任何交易所會員或第三者與HSIL 及/HSDS 之間構成任何合約或準合約關係,而亦不應視作已構成該等合約關係。

有關買賣中國 120 指數(中華 120)期貨的免責聲明

“中華證劵交易服務有限公司(“中華交易服務公司”)是商標“中華交易服務”以及中華交易服務中國 120 指數(“中華交易服務指數”)的擁有人。中華交易服務公司授予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 許可使用中華交易服務指數 以發行及買賣期貨合約(“期貨合約”)及期權合約(“期權合約”)。對於中華交易服務指數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或該指數的編制或計算或任何有關該指數的信息,交易所及中華交易服務公司並不對任何交易所參與者或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或申述或擔保。此外,對於與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相關或有關聯而使用中華交易服務指數或與該使用有關的交易,或對任何中華交易服務公司有關中華交易服務指數的編制或計算的不準確、遺漏、失誤、錯誤、延誤、中斷、暫停、改變、失敗或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因疏忽引致的)或任何經濟損失或任何交易所參與者或任何第三方因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所直接或間接蒙受的損失,交易所或中華交易服務公司並不接受或承擔任何責任或法律責任。對於本免責聲明中所述有關或所産生的事項,任何交易所參與者或任何第三方不得對交易所及/或中華交易服務公司提出任何申索、法律行動或法律訴訟。任何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的交易所參與者或任何第三方完全明白此免責聲明,並且絕對不能對交易所及/或中華交易服務公司有任何依賴。爲免生疑問,交易所或中華交易服務公司並沒有在本免責聲明中與任何交易所參與者或任何第三方建立任何合約或準合約關係,亦不應視作已建立此等關係。”
[注意 : 倘若此風險披露聲明及否認聲明的中英文版本有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作準。]

戶口資料聲明

以下是嘉信期貨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料及負責閣下與嘉信期貨有限公司維持的戶口之主要人員的資料:
公司名稱 嘉信期貨有限公司:
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所參與者類別 委任期貨交易商:
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的參與者類別 結算所參與者: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受規管活動 第二類(期貨合約交易):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號碼 : ADB079
產品的合約規格詳見於有關小冊子,而該小冊子可在要求下提供給予參考。
香港干諾道中200號信德中心西座31樓2808-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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