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為進一步完善滬深港通機制,保證市場整體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在兩地證監會的指導下,基於主場原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宣布將分別對滬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進行調整。調整後具體安排如下:
港股通(基於港股市場主場原則調整):
當日額度剩餘大於或等於30%時,顯示額度充足;當日額度剩餘小於30%時,實時公布額度餘額。其餘港股通信息披露安排將保持不變。
滬股通/深股通(基於内地A股市場主場原則調整):
1.當日額度剩餘大於或等於30%時,顯示額度充足;當日額度剩餘小於30%時,實時公布額度餘額;
2.不再披露實時買入成交額、賣出成交額及成交總額;收市後披露成交總額及總筆數、ETF成交總額、前十大成交活躍證券名單及其成交總額,每月度公布上述數據前一期間的匯總情况;
3.個股當日可供賣空數量餘額大於或等於30萬股時,顯示餘額充足,餘額小於30萬股時,公布餘額數值;
4.每季度第五個滬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單隻證券北向投資者合計持有數量及各香港結算參與者持有數量。
此調整將於2024年8月19日開始實行
交易所及滬深港交布擬調整滬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專頁: